申请人范围:1、2015年进院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未申请认定主治医师的往届博士毕业生。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
附件:博士毕业生评定主治医师表格及说明(2)(1).zip
人事处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