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控办举办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培训
2016年2月23日18点,由医务处质控办、人事处联合举办的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培训在综合厅举行,医务处张飚处长作了题为《门诊病历管理规定和书写规范》的主题讲座。培训由医务处沈小勇主持,全院医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围绕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张飚处长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投诉涉及的病历分析两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讲解。从国家法律法规出发,详细解读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阐述了病历与病案的区别、病历的内容、如何书写、如何管理等。在理论基础之上,针对9起医疗投诉涉及的病历进行详细分析,将病历中存在的问题一一指明,如主诉与现病史内容一致、既往史前后不一致、缺少诊断等项目、处理方案与检查内容不一致等情况。
病历是诊疗行为的法定载体,是患者病情发展及处置的记录,是法律法规所承认的法定证据,也反映着医疗质量与安全等诸多问题。作为一名医生,有责任去书写一份高质量的病历,同时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医务处 沈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