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职工打卡考勤的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经医院研究决定实施打卡记录考勤,现就职工打卡考勤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总

1、考勤打卡对象:全院在职在岗职工。

2、考勤打卡时间:正常工作日实行打卡考勤。全院职工出勤实行打卡记录考勤,打卡每天早上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共计两次记录。作息时间以医院目前执行的时间为准(注:上班打卡有效时间从7:15开始,下班打卡有效时间截止到18:30)。

3、加班打卡规定:职工加班进行打卡管理,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需要进行打卡记录时间。

4、特殊岗位打卡时间:对于目前执行非标准工作时间的部门,因岗位性质特殊而无法依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按照特殊岗位作息时间进行管理,职工按照实际上下班时间打卡(上班一次,下班一次),科室每月上报科内职工排班表到人事处备查。


二、考勤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刷卡时间晚于上班时间者均视为迟到,刷卡时间早于下班时间者均视为早退。迟到、早退采用次数累计和时间累计的双重处罚标准。

(1)次数累计:月度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者,每再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资50元。

(2)时间累计:累计迟到、早退时间每达到两小时,扣工资200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累计时间

2小时

4小时

6小时

8小时

扣款标准(元)

200

400

600

800

2、缺勤:打卡机若无当日识别的打卡记录且没有提交请假申请或情况说明的一律视为缺勤,按旷工一天处理。打卡机仅有当日一次打卡记录且没有提交请假申请或情况说明的,视为旷工一天。

3、月度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达6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当年度职工刷卡考勤记录与年度考核及年终绩效直接挂钩。


三、打卡其它事项说明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打卡,比如当日外出会议、外出公差等,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情况说明,报人事处作为考勤依据。

2、当月出现漏刷,必须提交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处审查。一个月内累计漏刷超过3次以后,每漏刷一次视为旷工一天。

3、因公因私请假规定:因公请假提交书面请假条,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人等(有邀请公函的提供复印件),报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处备案。因私请假参照目前医院公布的职工休假制度,每月随考勤表一同报人事处备查。

4、考勤打卡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代刷,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5、考勤打卡情况做为职工个人年终考核依据。


四、考勤统计及实施

1、打卡考勤实行每月统计,考勤结果每月定期反馈到相关科室,并按照奖惩管理细则落实。

2、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订,则按新的修订方案执行。

3、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