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口腔医学临床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答辩的通知
2014年口腔医学临床新业务新技术答辩会将于2014年12月23日(周二)下午
联席会后举行。请各项目答辩人于12月21日(周日)24:00前将总结报告
(一、项目简介。二、项目研究的主要结果。三、附件(文章、照片等证明材料)
电子版(附件下载)发至280910180@qq.com,以递交总结报告为准,逾期视为
自动放弃答辩。各项目答辩人须为主执行人,如主执行人由于因公出差等原因
不能参加者,须写书面申请并签字于12月22日(下周一)17:00前交至医务处,
经审核后,方可由课题组成员代为答辩(学生不能代替答辩)。
医务处
2014年12月16日